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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捐赠管理办法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图书馆自创建以来,承蒙社会各界惠赠各类文献资料,极大地丰富了馆藏我馆热情欢迎各界人士继续捐赠图书及文献资料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特制定本捐赠管理办法。

一、捐赠说明

第一条 捐赠原则

图书馆常年开展接收图书资料捐赠的工作,学院师生、校友、社会团体以及各界人士可本着捐赠自愿、数量不限的原则向图书馆捐赠图书资料。

第二条 入藏原则

1.内容符合学院的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符合学院教学、科研和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需求;

2.原则上应为正式出版物,根据情况可接受一些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地方文献、地方志、族谱等;

3.本馆接受实物捐赠,如名人字画、手稿、书信等;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资料

5.学院师生、校友出版的各类文献,如著作、教材、会议文献等。

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破损严重外观品相不好,有标记痕迹,已不能使用的图书;

3.内容陈旧,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4.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图书;

5.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本馆权益

1.捐赠文献资料由图书馆采编室负责鉴别、接收、登记、加工和典藏;所有捐赠图书文献,我馆一经接受,即拥有对图书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图书馆根据本馆的馆藏以及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

3.符合入藏文献标准,将纳入本馆常规馆藏系列进行分编、典藏和流通管理。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但具有参考价值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处理,可供学院师生随阅或转赠给其图书馆;对于不适合入藏及转赠的图书,由图书馆自行处理。

受赠回馈

1.所捐赠图书文献一经接收,我馆将当面、电话或邮件形式向捐赠者表示感谢

2.视情况寄发捐赠证书。敬请捐赠者提供姓名、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以便我馆对捐赠图书文献者寄发捐赠证书;捐赠证书仅表达对捐赠者的谢意,并不代表本馆对捐赠文献内容或学术水准的评价。

3.对大量及珍贵图书捐赠,本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和宣传活动。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二、捐赠方式

1.咨询电话:0797—8267524

2.到馆捐赠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图书馆西302办公室。

3.邮寄捐赠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61号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图书馆办公室;邮政编码:341000备注:如无事先预约,不接受到付邮寄方式。

4.派员提取本地捐赠者如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工作人员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