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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习室公用区充电规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10

一、充电使用规定

1.图书馆自习室公用区充电仅供临时补充电量,凡使用者需扫对应充电口的二维码进行充电,最长使用时间为2小时。

2.充电期间,物品所有者不得擅自离开自习室,以便及时处理发生充电异常情况。

3.因电路负载有限,读者需自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充电器,严禁私接电源插板,否则一律没收。

4.充电设施仅限为手机、电脑、充电宝等设备充电,严禁为暖手宝、电热水袋等电器设备充电,否则一律没收。

5.充电完成后,请手动签退以释放电源排插口。充电完成或者未被扫码使用的电源口,视为无主电源口,其他读者可以拔掉换成自用,管理人员可随时拔掉无主电源口。

6.充电过程中设备损坏、丢失等问题,由读者自行负责。

二、座位与充电结合管理

已经预约自习室座位的同学,如需使用公用充电口,需在学习通APP签退座位,再重新扫公用充电口对应码,默认原先座位顺延充电时长,使用者可以重新预约充电结束后剩余时间的座位。

三、请读者遵守以上规则,共同维护自习室秩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