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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自习室管理暂行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10

一、图书馆自习室优先保障师生读者使用。

二、开放时间每天7:00—22:00,节假日及寒暑假另行通知。

三、学生志愿者每学期初招募一次,协助管理员具体管理自习室,履行每晚清理占座物品、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等义务,享有书柜使用优先权、座位预约优先权等权利。详情见志愿者招募通知。

四、文明自习。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吸烟、吐痰、乱扔纸屑、吃食物,不随意搬动桌椅、不坐在过道上看书、不占座、不高声喧哗、不在室内接打手机、不私自接用电源;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涂抹和毁坏桌椅设备等。如有不文明行为,将视具体情形采取限制预约、通报教学系等措施。

五、自习室座位预约使用。座位使用要预约、预约要签到、离座要暂离、用完要退座,详情请参照《学习通 APP 座位预约系统使用规则》。

六、严禁占座。读者不得在桌凳等位置摆放物品占座,自觉做到人走物离。如有占座或任意摆放物品,管理员将收缴清理并按无主处理,占座行为将通报至所在系和班级,同时取消学期书柜使用权(如已申请)。收缴物品原则上不予申领,如需申请则按《占座物品申领程序》向管理老师申领。

七、书柜使用实行申请制。详情见书柜申请和退柜通知

八、遵守学院节能规定。节约用电、杜绝铺张浪费,最后离开的读者自觉做到人走关灯及电风扇。

九、未尽事宜请咨询图书馆201读者服务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