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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阅览室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08

一、本室图书供师生开架阅览,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换取两个同一号码的押书牌,一牌与校园卡一起交管理员保存,另一牌读者自带,一次借书一册,当班归还,当班不还者每班每册缴滞留款2元。

二、读者进入书库不准带书包、书刊和随身听入内。不得用他人校园卡借阅,否则予以没收并处罚。

三、读者要爱护图书和设备。不准涂沫、圈点、挖剪、调包或撕毁图书,不准损坏室内家俱、设备,违者按规定赔偿和罚款。对于偷窃图书者,一经发现,罚款50元以上,并通报批评、转告有关单位(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适当处分。。

四、读者要保持室内整齐清洁,不吸烟、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违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罚,态度恶劣者加重处罚。

五、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不高声喧哗,不任意搬动桌椅,不替人抢占座位,不在室内接打手机。

六、读者归还图书时,将书刊、押书牌交管理员检查核对后方能离开。

七、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馆藏,及时领取新书并上架,接待读者主动、热情、耐心,并向读者宣传、推荐图书。

八、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图书失窃事故,将追究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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