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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08

一、电子阅览室只对学院教职工和学生免费开放。师生持学生证或校园卡方可入内。

二、读者在电子阅览室内须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来回走动。

三、读者不得随地吐痰、丢弃纸屑、果壳等;不得在电脑、电脑桌和墙上涂画。如有违者将按照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罚。

四、读者在电子阅览室内上机不得查看不健康的内容;不得发布和传播反动言论及不健康的内容。

五、读者应听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调动座位。

六、读者不得随意开关设备电源和插拨各种开关,造成设备损坏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赔偿。

七、电子阅览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准动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擅自动用仪器设备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处理。

八、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并做好使用设备运行记录。

九、使用的易耗品要按规定存放,并由工作人员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掌握,按正常手续办理。

十、各种安全防范器材要准备齐全,且其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随意借用或挪用。

十一、任何人不准在室内使用电炉等制热式样电器。下班时要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清理桌面、地面,消除隐患。

十二、对于违章操作,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工作人员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馆办公室报告,对事故要作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者或缩小、扩大事实真像者要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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